第七十九章刑名之度-《梦绕明末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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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朱炎听完禀报,微微颔首:“此法甚好。虽多费了些周章,却免了日后无穷纷争。那负责勘验、提议方案的吏员,可记一功。”

    知州连忙应下。

    另一案则涉及一桩小小的债务纠纷。一货郎赊欠布店些许布匹钱款,逾期未还,布店店主告至州衙。货郎陈情,乃是因家中老母急病,钱财用于求医问药,一时周转不灵,恳求宽限。若严格依律,自当追缴欠款,甚至加以惩戒。但此次州衙在查明确有其事后,并未立即用强,而是由刑房书吏出面,将双方唤至一处,劝导布店店主念在乡邻之情、对方事出有因,允许其分期偿还;同时也告诫货郎,守信乃立身之本,既已承诺,便需尽力履行。最终,双方达成和解,约定货郎分三月还清欠款。

    朱炎听罢,沉吟道:“律法不外人情。此等小额欠债,若一味强逼,或致其破家逃亡,反失税户,于官府、于债主皆无益处。劝导分期偿还,既保全了债主利益,亦给了欠债者生路,颇合‘哀矜勿喜’之古训。然需把握分寸,不可因此而纵容恶意拖欠。”

    知州与刑名师爷皆称受教。

    朱炎此番听审,并未对具体案件指手画脚,更多的是肯定州衙在这些“细事”上尝试的新方法。他知道,改变需要过程,官员们愿意尝试,便是好的开始。他最后强调:“刑名之责,在于止争息讼,安抚地方。判词之外,多一分考量,多一分劝导,或能收事半功倍之效。然此并非要求尔等枉法徇情,核心仍在‘公允’二字,只是求得实质之公允,而非仅文本之公允。”

    离开州衙时,朱炎心情略显复杂。他看到了改变的萌芽,但也深知其脆弱。胥吏是否阳奉阴违?官员是否只为应付上意?这些新做法能否经得起时间和复杂案例的考验?都是未知数。

    “猴子,”回到行辕,朱炎对悄然出现的察探司负责人吩咐,“日后留意各州县刑名案件,尤其是民间细故的处置情况。不必干涉,只需将判词、民间反响,尤其是那些尝试调解、劝导的案例成效,如实记录报我。”

    “属下明白。”猴子低声应道,身影旋即隐去。

    朱炎知道,司法领域的这点“余音”,如同在平静湖面投入的另一颗石子,其涟漪能扩散多远,不仅取决于他投石的力度,更取决于这片水域本身的积淤与阻力。他只能持续关注,适时引导,期待这点点滴滴的努力,能逐渐涤荡些许沉疴。

    秋意更浓,信阳城在看似平稳的节奏中,继续着它细微而深刻的变化。

    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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